关于印发《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1-12-20 02:58:50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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