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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圩:减负专项行动要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6-15 04:49: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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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全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部党组书记、部长苗圩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出席会议,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并主持会议。监察部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同志应邀参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分会场。

    苗圩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尽管经济增速保持在年初预期目标区间内,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针对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将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切实抓出实效。

    苗圩强调,企业减负专项行动要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加快推动解决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负担问题。一是组织企业减负专题调研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负担快速反应通道,通过实地调研、设立举报电话和建立网上专栏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公布各地小型微型企业收费负担情况。二是落实好有关政策,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抓紧落实已出台的惠企政策,坚决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三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周,发挥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研究推进企业负担指数评价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企业减负监督机制,推动形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苗圩要求,各地区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把握进度,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动员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把中小企业满意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效果的主要评价标准,认真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让中小企业有渠道反映问题,有渠道了解惠企政策信息。要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制度,督促各地切实将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江苏、浙江及四川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