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示范平台对小微企的服务收费须优惠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5-24 04:58:09 作者: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且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的,方能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办法还规定,示范平台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