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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3-31 08:50:4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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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经信企业〔2014〕7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示范作用,努力提升我省企业档次和规模,突出抓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基地建设,不断完善运行监测体系,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转型成长、提档升级、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着力培育规上中小企业。力争全年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户数超过13000户,创新推动700户(力争1000户)小企业成长升规。
(二)着力培育“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力争全年全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达到2400户,其中新增培育600户。
    (三)着力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全年新增认定不少于20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机制,推动50家市(州)、县(市、区)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发展。
    (四)着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督促32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全面落成启用,年服务中小企业10000家次,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举办提升中小微企业家能力素质系列培训活动,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运行监测样本企业争取达到3200户,报表合格率达到80%。
    (五)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争全年完成中小企业新增担保额1600亿元,同比增长20%。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抓好政策研究及落实。一是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工作,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汇总上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参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10〕1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12〕39号)以及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和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媒体和培训等手段加大宣传和宣讲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
    (二)积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拓展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企业上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票据融资等多渠道融资。二是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通过担保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三是放宽地方准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鼓励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三)不断加大对示范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一是做好“小巨人•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充实完善“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加强运行监测,做好2014-2015年第一批“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动态调整工作。二是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升规培育计划,力争更多企业升规入统。三是在资金、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配套化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四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自建或共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负面清单制度,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二是加强督查,切实解决政策法规落地难问题,认真清理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问责制。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清理规范税收征收行为,减少和杜绝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等现象。对已经明确的“营改增”政策实施领域督促落实。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实施收费清单管理模式。凡是无依据不公开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于在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实行“减、免、缓”。研究降低检验检测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较高的问题,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项目进行备案并公开收费标准。金融服务等部门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是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并建立追责制度,切实解决多层次执法、多头执法、越权执法问题。
    (六)营造企业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积极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创造条件,协助企业解决留住人才所需的相关条件。二是继续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计划和省委组织部的“天府英才工程”、“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等,联合有关高校举办中小企业领导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七)加强市场开拓,鼓励创新经营。一是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加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博会等各类专业展销会、对接会及博览会,不断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高企业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产品网上交易。三是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就近采购、应用中小企业产品,做好产业链上下游衔接。
(八)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工作健康发展。一是着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大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和扶持力度,推动市(州)、县(市、区)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建设,缓解初创企业“落地难”。二是不断规范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创业孵化和服务能力,促进入驻企业加快发展。三是鼓励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小企业创业载体,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小微企业产业集聚区,引导小微企业集群、集约、集聚发展。
    (九)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指导督促全省32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全面建成、启用,实现线下、线上两个层面的互联互通和服务协同。二是大力推广中小企业“订单式”服务模式,充分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和规范“订单式”服务流程。三是继续实施服务促进行动,全面开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信息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5项服务工程,筛选评定一批服务实力强、服务业绩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示范平台,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品牌。
    (十)切实加强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及管理。一是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和管理培训,避免重复申报、虚假申报,提高项目报送质量。二是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实地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和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督促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搞好绩效管理。
    (十一)积极帮扶困难中小企业。一是建立困难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和系统内联系重点困难企业制度,制定企业减(扭)亏目标,并按季度召开运行监测会,对困难企业进行分析,适时调整帮扶措施。二是建立“一企一策”减(扭)亏工作制度,协助建立亏损国有中小企业调整制度,引导和激励困难企业自主自愿开展兼并重组。三是建立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支持与减(扭)亏脱困联动机制。对制定了详细减(扭)亏计划、措施有效,改造升级工作开展积极的企业原则上在年度资金安排及相关政策上予以支持,否则不给予支持。四是建立亏损企业淘汰预警名单制度。对装备落后,产品档次低且长期(连续3年)扭亏无望的企业列入淘汰预警名单。对承担大额担保代偿责任的困难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十二)完善中小企业统计运行监测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作用,完善“省-市(州)-县(区)”三级运行监测体系,形成“月有报表、季有分析、年有报告”工作机制,确保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发布权威、及时。二是加强监测平台的运行维护,保证平台正常运行时间和提高运行速度。 三是加强运行监测队伍建设,对新信息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四是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运行监测的样本企业占比,将小企业创业基地内部份微型企业纳入运行监测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机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努力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探索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运行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三)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定期组织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政策,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工作及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搞好总结分析。7月31日和年底前向我委报送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