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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小微企业减负腾飞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8-05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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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科技创新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发展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日前制定的《雅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中,明确了对中小微企业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相关部门如何对接这一措施,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业主”又有何反映?

  措施

  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雅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按照税收政策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政策。县(区)级以上部门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不征税收入。

  部门

  “四步走” 落实优惠政策

  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雅安国税制定了立足部门职责,采取“四步走”的方式,在服务上做“加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减免纳税人负担方面做“减法”,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将宣传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和12366热线,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流程。召开专题业务培训及安排部署会,组织学习和解读优惠政策,统一政策口径。制定任务分工责任表,明确具体贯彻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落实。

  深化纳税服务,优化办税流程。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开展,强化纳税服务,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实行备案管理,让纳税人及时、快捷、方便地享受税收优惠。

  加强汇缴清缴,完善后续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中事后管理,及时掌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加强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同比增减情况。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向上级提出完善优惠政策和创新管理方式意见建议。跟踪纳税人申报情况,组织抽样检查,认真审核申报数据,依法减免,应免尽免,确保符合条件纳税人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2013年度,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90户、359户次,比去年增加47户、75户次,优惠税额48670.46万元。其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16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57.34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434.86万元;西部大开发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35474.13万元;芦山地震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12703.90万元。

  反响

  为企业发展带来实在好处

  “为企业发展‘减负’,让企业发展平稳有序。”谈起《雅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出台,我市小微企业“业主”们纷纷表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大,措施实在。

  “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减少了我们企业的税收负担,使我们能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设备更新上,将企业发展壮大。”雅安市雨城区泰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左萍说。左萍经营着一家规模较小的电脑销售公司,她的公司由于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享受到了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条措施的出台,可见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度。”雅安市鼎立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小林说,如今,网购的时兴,人员成本的增加对小家电发展的影响不容小觑,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给小微企业发展“发放补贴”,为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夯实了基础。

  在向小林看来,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不仅让小微企业有了战胜现实困难的信心,还为自己企业由“微”变“大”、由“小”变“壮”铺平了“转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