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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开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 传达学习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6-26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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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讯6月25日,市长兰开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传达学习省领导来雅调研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雅安市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6月1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带领部分省直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我市宝兴县、芦山县调研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

  会议要求,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转化为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增强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内生动力。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对照“7·20”时间节点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增添措施、扎实推进,保障重建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雅安市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小贷险支持对象为向试点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我市涉农经营主体、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性用途。借款人为个人的,须在雅安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具有固定的住所,申请贷款的城乡创业者还须拥有雅安市常住户口。借款人为企业的,企业不得有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意见》明确,小企业单户贷款保险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单户贷款保险上限为30万元,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保险上限为10万元。小贷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小额贷款采取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结清。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向参与试点的银行或者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经银行和保险机构审核通过后,与银行、保险机构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及小贷险合同后由试点银行发放贷款。

  会前,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