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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15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7-06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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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雅办函〔2015〕86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15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雅安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2015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推进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15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5〕112 号),通过完善和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监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为重点,逐步建立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稳定我市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和服务企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一是按照省减负办的统一安排,进一步梳理我市涉企行政事业、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及时将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对外公布,并逐步形成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二是认真梳理研究涉企收费项目,及时按照国家要求取消、降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三是进一步完善《雅安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及基金审批管理权限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收费票据管理等工作。

   (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审批等各类行政权力,并依托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在继续深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前置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适时公布我市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14〕42号),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严肃相关纪律,对依法开展评价、评审、鉴定等中介服务的,行政机关一律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78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合理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三)开展重点领域治理,稳定经济增长。

    一是加强生产要素价格专项督查,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川办发〔2015〕30号),为稳定我市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要素价格保障,进一步加强电、气等资源要素价格管理。二是清理规范金融服务性收费,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

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等有关要求,对银行机构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查处。取消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减轻企业正常利息之外的财务负担。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对煤炭、金融、质监等行业及其协会、商会涉企行业进行清理规范。

    (四)监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将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分类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惠企政策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及时

将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措施传达、落实到位。二是深入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15〕19 号)及各项配套细则(办法),将我市促进经济稳增长的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用好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大对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继续开展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助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五)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按照省减负办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第四届减轻企业负担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梳理国家、省、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网络等形式予以集中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形式,对我市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新举措和主要成效进行宣传。四是继续组织企

业负担监督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信息传递和政策宣传等作用。

    (六)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查纠违纪违规行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企业治乱减负信访举报、案件举报、重大案件回访和通报等制度,不断完善我市监督网络体系。大力发挥治乱减负网络平台、投诉电话等作用,切实畅通企业投诉信访渠道。二是加大监察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增加企业负担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长期占用或借用企业资产等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增加企业负担的重大问题和特别典型的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查究不力、敷衍塞责、包庇纵容的单位或个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举措。

    一是继续认真清理和完善涉企相关政策。依据国家、省制定的企业治乱减负相关规定,完善我市相应配套文件。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继续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监督联系制度,调整充实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员,继续做好企业负担网上调查评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健全、充实企业减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责任人,确保减负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要以“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 为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在2015年12月5日前开展自查总结,并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减负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减负办要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政府和省减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