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5-12-01 00:00:00 作者: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创服〔2011〕98号)的有关规定,省经信委将开展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现将《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服〔2015〕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省上文件,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报名申请,省级服务机构(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且地税解缴关系在省上的机构)可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请申报单位于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委企业科办公室。
附件:
1、《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服〔2015〕112号)
2、附件
川经信办创服〔2015〕112号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pdf
川经信办创服〔2015〕112号附件1-4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zip
(联系人:王爽 电话:2223809 )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