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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16-11-29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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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品牌

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6〕9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品牌

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提升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水平,增强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全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及《产品强质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坚持质量为先的基本方针,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促进重点行业质量提升为突破口,实施提升行动,进一步全面增强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全省工业质量品牌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及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优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全国前10位。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质量水平稳定提升,培育四川制造品牌企业100家以上、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10家以上、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50个以上,培育国家级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以上、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0个以上,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质量人才队伍优化,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企业质量水平。

  1.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有针对性地推广并行工程、敏捷制造、在线质量检测控制等具有“两化融合”特征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有效控制质量波动,减少质量损失。(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先导技术的研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检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3.开展质量对标提升活动。围绕我省重点产品,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为参照,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科学应用比对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措施、改进提高,形成倒逼机制,达到提升目的,带动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四川造”产品质量。围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突出高新高端、节能环保、优质高效要求,突破300项以上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以我为主的技术和产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4.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全省打造20家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的“质量标杆”企业,力争10家进入“全国质量标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

  (二)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1.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质量安全负总责、企业负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企业对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实现原料来源可追查、运输信息可跟踪、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逐步实现产品质量溯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将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级的重要内容,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建立完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保障进出口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拓宽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密切与重点媒体的沟通联系,注重网络信息、微信等平台信息,加强实验室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全方面、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查,严格执法打假,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常态机制。加强对建材、农资、家电、汽配、家纺服装等重点民生产品监管,完善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监管,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违法案件信息,引导科学消费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推进质量品牌建设。

  1.健全完善品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进、部门监管、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品牌工作机制,严格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天府质量奖等评选、认定标准和要求,更加注重市场占有情况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择优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公认的质量品牌。建立完善知名名牌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等区域品牌评选标准,引导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品牌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消委会)

  2.加强“四川制造”品牌培育。围绕七大特色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的企业和产品,开展天府质量奖、四川名牌等培育,力争培育8家中国质量奖,35家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培育100家省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培育5家以上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力争5个工业集中区进入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提高制造业商标注册、管理和使用、保护水平,指导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促进商标运用。培育一批制造业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全面提高示范企业商标品牌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四川造商标品牌和产品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3.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以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为主体,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力争10个工业集中区进入国家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力争培育20个国家级知名品牌示范区、10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6个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4.宣传推介四川品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四川制造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四川制造品牌良好形象。大力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利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引导四川品牌在全国、全球抢占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消委会)

  (四)提高产品质量基础保障能力。

  1.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建立一批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培育和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应用。加快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量传溯源能力,保证量值准确可靠。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对产业集群的支持能力。打造省级区域计量中心,提升对多点多极发展的支撑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2.提升标准化引领能力。加强制造业技术标准研究和制订,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四川制造业标准体系。以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为依托,突出抓好核心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加强标准培训,推动标准贯彻实施,提高行业采标率和达标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打造一批以主导技术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围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能源汽车、北斗卫星导航等重点产业标准联盟建设,支持鼓励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消委会)

  3.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围绕产品质量技术提升要求,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制造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进部门和系统内整合,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跨地区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鼓励建立专业检验技术联盟。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创新管理体制。依法减少检验检测认证项目的行政许可,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发展标准、质量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培养企业全员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实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制度中,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责任单位:省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开展重点行业质量品牌专项提升行动。

  1.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16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在家电、服装、制鞋、造纸、印染、医药、食品等行业,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为抓手,支持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创意设计能力、中高端制造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促进消费品工业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开展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及《产品强质工程专项实施方案》,以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为牵引,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攻方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质量基础体系,健全质量监管机制,解决关键质量问题,加快重点领域提升,夯实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发展的基础,推动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整体提升,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显著提高。(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共同推进质量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制订完善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重点在技术改造、工艺改进、创新研发及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风险监测体系等方面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加强质量工作。健全质量追溯、企业首席质量官、满意度测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制度。积极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兴业”活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解决行业中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持续开展“质量月”等全国性质量活动,全国性和地区性质量专项整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专项工作。

  (三)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特别是要加强“质量月”等专项活动的宣传,提高社会质量意识,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形象,扩大质量品牌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