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进行补助的补充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1-15 00:00:00 作者:
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市属企业:
根据《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民银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进行补助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15年下半年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补助需提交的资料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提交的资料。
1、各县(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报告。
2、2015年雅安市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申请表。
3、申报贴息企业的相关资料。
二、企业须提交的资料
1、2015年雅安市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补助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5年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补助汇总表(经合作银行盖章)及凭证复印件。
4、申报企业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实缴税金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
5、申报企业依法纳税和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备注: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纸质材料,并经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核后,于1月15日前将2015年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申请报告及纸质材料(一式4份,其中财政局1份)报送市经信委企业科和市财政局。市级相关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附件:1、2015年雅安市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汇总表
2、2015年雅安市重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补助申请表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殷鹏程 电话:2223809,18683581921邮箱:yaszxq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