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10 00:00:00 作者:
各县(区)总工会、飞地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
根据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川工办发〔2017〕1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16〕54号)精神,按照创建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活动和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先争优“千百工程”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和规范运作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现就评选推荐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和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大力促进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向纵深发展为主线,以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目标,通过积极选树培育近年来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树立榜样标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增强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获得感,促进我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促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评选推荐名额
(一)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1个;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3个;全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5个。
(二)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10个;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个;雅安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20个。
三、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一)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在我市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二)全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市(州)、县(区)级厂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
(三)雅安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的评选推荐范围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的班组、科室、团队等。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在我市历次受到表彰的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中择优推荐;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一般应具备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基础荣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一般应具备县(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县(区)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基础荣誉,对近年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运作和创新增效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也可以择优推荐。
四、评选推荐条件和要求
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单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守法诚信廉洁经营,近3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者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全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条件
1.组织健全,职责明晰。有健全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党委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行政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结合,有部署、有要求、有监督;工会主动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责任,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2.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有完善的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每项制度都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考评办法等标准,形成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将其有机融入到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制度之中。
3.内容丰富,运作规范。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运行良好。职代会代表的选举、撤换符合程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反馈结果等主要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经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接受其监督,履行职责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4.深化创新,实效显著。坚持把职代会作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形成的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职代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同时创新民主管理形式,既要发挥好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厂务公开栏等传统补充形式,又要借用网络等新媒体优势,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发展。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企事业单位在改革发展特别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谐。
(二)省、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的条件
1.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积极探索班组民主管理员、班组民主生活会、班组成员民主评议和班组长述职制度等民主管理实现形式,制定了班组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职工意愿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建立了班(组)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及时向班组全体职工公开涉及班组生产管理特别是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有效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定期对班组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知识培训,职工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建立了班组民主管理奖惩制度。
2.班组民主管理内容全面丰富。严格执行企业、车间等上级职代会决议决定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定期民主讨论班组生产和工作计划,通过班组经济责任制方案,提出并组织落实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民主讨论制订、修订和落实班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讨论决定班组奖金、津补贴等分配办法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定期听取班组长的工作报告,民主评议班组工作。经民主讨论,对职工的晋级和奖惩提出建议。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民主选举班组长、职工代表,民主选举、推荐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班组民主管理工作台账化,相关记录、资料和档案规范完备。
3.班组民主管理成效显著。班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未发生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班组民主管理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经班组内全体职工民主测评,职工对班组民主管理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评选推荐原则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本着“三个坚持”的原则进行: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各类经济性质企事业单位,适当向非公有制单位倾斜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客观评估工作实绩,注重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
六、评选推荐的结构比例
按照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定,此次评选推荐的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中,非公有制企业不低于三分之一;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雅安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中,非公有制企业不低于40%。
七、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为严格坚持评选推荐基本条件,进一步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谨性、严肃性和实效性,确保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单位的先进性、代表性,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两测评两审核三公示”的程序进行。
申报单位要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申报工作。
1.认真总结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按照《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自查测评表》(见附件4)和《申报省和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自查测评表》(见附件5)进行自查测评,并形成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材料(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
2.按照《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职工代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组织本单位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3.按照《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要求,经当地或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同意后方可申报。
4.根据申报奖项,对应填写申报推荐表《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全省和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5.在本单位范围内就申报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自查申报工作所涉及的自查测评表(1份)、职工代表民主测评表(1份)、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1份)、申报推荐征求意见表(1份)、公示件原件(1份)、工作经验材料(1份)及相关随附资料等申报材料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一并报送至市总工会组宣部。
根据上述评选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申报单位自查测评得分在90分以上、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的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方可申报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申报单位自查测评得分在80分以上、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的综合满意率在80%以上方可申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自查测评得分80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班组、科室、团队等集体方可申报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厂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要在上级党委(党组织)、政府(行政)领导下,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安排,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切实把县(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最健全、运作最规范、实效最显著的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出来。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厂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要加强宣传,把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与深入推进我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紧密结合起来,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果成效,提高评选推荐工作的职工群众参与度、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厂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要认真制定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狠抓推进落实,按时有序地完成评选推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进度。请各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会务必于6月5日前报送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省、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申报材料。
联系人:市总工会组宣部李瑞华,联系电话:2223191,13981611533。
附件: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3.全省和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4.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自查测评表
5.申报全省和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自查测评表
6.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职工代表民主测评表
7.申报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征求意见表
8. 四川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表
9. 四川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10. 四川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申报推荐表
11. 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表
12. 雅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13. 雅安市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申报推荐表
雅安市总工会
2017年5月8日
附:
雅安市工会 2017-05-08 雅市工发〔2017〕28号 雅安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和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