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8-18 00:00:00 作者: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组织申报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经商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成都海关等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一)请你们认真组织本地满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基本条件和符合《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年—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要求编写申请材料。
(二)请你们对拟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经会商本地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后,联合行文报送我们。中央管理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均需通过地方推荐申报。
(三)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上报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们。我们将视申报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二、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一)请你们认真组织本地已获得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评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
(二)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评价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们,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电子文件附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 王 雷 联系电话:028-86702661
传真:028-86705774
邮箱:1019787110@qq.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科技厅 程 简 联系电话:028-86718876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侯 勇 联系电话:028-86267091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707/t20170731_856693.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10日
附件
2017年拟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