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为我市民族地区“9+3”学生提供就业岗位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4-25 00:00:00 作者:
雅经信企业〔2018〕29号
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
按照《雅安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级民族地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及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积极为今年毕业的2015级民族地区“9+3”学生(涉及专业包括: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文秘,学前教育,财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旅游专业,农机汽修)提供就业岗位,请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在5月15日前,组织一家以上的企业按照雅安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将当地企业提供的《雅安市藏区“9+3”学生就业岗位需求表》上报市经信委企业科。
附件:1.雅安市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级民族地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雅安市藏区“9+3”学生就业岗位需求表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9+3”就办〔2018 关于印发2015级民族地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