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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汽车及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 培养计划等3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25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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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人社发〔201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雅委办发〔2018〕6号)精神,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市经济较快增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汽车及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3个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


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细则

   

为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千亿产业行动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为目标,以建设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实现技能人才数量增长、素质提升、结构优化,为打造千亿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条 实施范围。我市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 主要目标。到2020年,组织开展相关就业技能培训4500人,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800人。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3—5个,组织开展“工匠杯”重点产业技能竞赛1—2次,力争建设公共实训基地1—2个。

第二章 丰富人才培养平台

第四条 提高职业院校培养质量。加快合格中职学校建设。推进公办技工学校建设,实现办学规模与人才输送能力双提升。打造技工学校重点特色专业,在发展数控车工等传统省级重点专业基础上,积极发展汽车维修、制造等特色专业。

第五条 构建多元化职业培训学校平台。充分利用就业训练中心等公办职业培训资源,结合产业发展要求,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大学、培训中心等,自主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增加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第六条 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平台。依托培养业绩突出、教学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的重点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3个。对新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用于基础设施改善和相关设备购置等。

第七条 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究开发、绝技绝活传承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全市新建汽车及装备制造业技能大师工作室3—5个。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第八条 构建公共实训基地平台。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县(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县(区)级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院校、行业企业、个人提供公益性职业培训,强化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

第三章 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条 丰富校企合作模式。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加快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的推广。鼓励县(区)、培训机构主动对接企业,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和用人需求组织订单式培训,为我市重点企业提供“招工、培训、输送”一条龙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培训对象,给予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推动培训机构、行业企业采取“互联网+”方式,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提升培训效率。每年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300人以上。

第十条 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定期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按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将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纳入重点急需产业需求调查,每年发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对目录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高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

第十一条 开展农民工提升培训。面向广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大规模开展汽车维修、焊工、电工、钳工等技能培训,为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储备技能人才。通过开设“技能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500人。

第四章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

第十二条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支持企业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大汽车及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供给数量,每年新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600人以上。

第十三条 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从事汽车及装备制造专业(工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外市高技能人才,通过考核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或来雅、在雅创新创业、工作,符合《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给予每人30万元的安家补助,管理期内每人每月5000元的人才资助或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激励。取得高级技师人员通过考核招聘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管理期内每人每月2000元的人才资助。

第五章 创新人才评价激励

第十四条 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实施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过程、工作业绩等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结合学习过程开展过程化、模块化职业资格考核认证。打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的限制,支持优秀技能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五条 组织技能竞赛。以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性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有关竞赛活动。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和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按照国家、省奖励标准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县(区)、行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比武活动。

第十六条 开展“雅州工匠”评选。每两年在全市开展一次“雅州工匠”评选,每次评选汽车及装备制造业高技能领军人才5名,对入选人才授予“雅州工匠”称号,给予5万元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相关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统一部署推进,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市上将对县(区)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3年。



 

茶产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茶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为目标,通过促进茶产业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推动评价激励机制创新等措施,实现茶产业技能人才数量增长、素质提升、结构优化,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同步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条 实施范围。我市制茶、售茶等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 主要目标。到2020年,组织开展茶产业相关技能培训2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00人,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组织开展相关技能竞赛1—2次。

第二章 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第四条 壮大职业培训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茶产业重点县(区)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和质量开展评估,对办学质量高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级财政采取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

第五条 分层组织培训。结合我市茶产业技能人才队伍特点,组织广大茶农开展茶叶加工、评茶等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种茶、制茶大户开展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茶企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每年新培养初、中级技能人600人

第六条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每年新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200人以上。

第七条 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定期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鼓励、引导茶产业从业人员通过职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章 丰富人才培养平台

第八条 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支持申办四川茶叶职业技术学院。依托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贸易学校等职业院校,加强茶产业专业建设,积极探索培养一批“茶叶+种植、加工、包装、营销、观光”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涉茶专业链人才。

第九条 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依托制茶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究开发、绝技绝活传承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全市新建茶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第十条 构建公共实训基地平台。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县(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县(区)级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院校、行业企业、个人提供公益性职业培训,强化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

第四章 评价激励机制创新

第十一条 开展多元化考核评价。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结合学习过程开展过程化、模块化涉茶专业职业资格考核认证。打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的限制,支持优秀技能人才破格或越级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二条 打造技能竞赛品牌。将涉茶职业(工种)纳入全市技能竞赛统一部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工委、供销社等部门牵头,依托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县(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训。

第十三条 开展“雅州工匠”评选。每两年在全市开展一次“雅州工匠”评选,每次评选茶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2—4名,对入选人才授予“雅州工匠”称号,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相关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统一部署推进,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市上将对县(区)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3年。

 


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全域旅游、东进融入等行动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为目标,以我市传统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实现技能人才数量增长、素质提升、结构优化,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同步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第二条 实施范围。以砂器、茶、根雕等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文化创意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以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康养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 主要目标。到2020年,组织开展相关就业技能培训2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2—3个,依托重点县(区),开展市、县级技能竞赛1—2次,力争建设公共实训基地1—2个。

第二章 打造特色品牌培训

第四条 壮大职业培训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支持特色产业领军人才和社会组织在相关重点县(区)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根据新兴服务产业发展需要投资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和质量开展评估,对办学质量高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级财政采取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

第五条 加强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打造重点特色专业。丰富校企合作模式,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扩大绝技绝活传承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鼓励行业领军人才参与课程教材编写,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充分对接。

第六条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结合雅安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开展砂器制作、竹艺编结工、根雕等特色手工业培训,吸引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培训,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结合东进融入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学习借鉴成都等现代服务业发达地区培训经验,积极引入发达地区培训资源,推进我市新兴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采取“互联网+”方式,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有机结合。

第三章 重要人才工程

第七条 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从事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工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外市高技能人才,通过考核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或来雅、在雅创新创业、工作,符合《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给予每人30万元的安家补助,管理期内每人每月5000元的人才资助或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激励。取得高级技师人员通过考核招聘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管理期内每人每月2000元的人才资助。

第八条 打造技能竞赛品牌。依托特色产业重点县(区),通过组织特色手工业技能竞赛技能交流推广活动,推动传统特色手工业发扬光大和技艺传承。对接国赛和省赛项目、标准,将现代服务业有关专业(工种)纳入市级技能竞赛范围统筹部署。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有关竞赛活动。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和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按照国家、省奖励标准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县(区)、行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比武活动。

第九条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支持企业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大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供给数量,每年新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300人以上。

第十条 开展“雅州工匠”评选。每两年在全市开展一次“雅州工匠”评选,每次评选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领军人才2—3名,对入选人才授予“雅州工匠”称号,给予5万元奖励。

第四章 丰富人才培养平台

第十一条 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究开发、绝技绝活传承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全市新建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大师工作室2-3个。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第十二条 构建公共实训基地平台。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县(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县(区)级公共实训基地,面向院校、行业企业、个人提供公益性职业培训,强化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相关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统一部署推进,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市上将对县(区)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3年。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2018-05-24_雅人社发〔2018〕14号_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汽车及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3个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