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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替代政策解读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8-13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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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层面

    第一项政策《四川省推进电能替代实施意见》(川发改能源〔2017〕112号) 该文明确了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建立推进电能替代长效机制,发挥四川清洁水电资源优势,重点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推广电能替代,《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我省到2020年,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油、柴)锅炉,鼓励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电能替代改造,禁止城市建成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第二项政策《关于藏区留存电量和电能替代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80号),该文件对工业“煤改电”项目的到户电价组成和标准予以了明确。对2017年新建电锅炉或改造燃煤、燃油、燃油锅炉、窑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按照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执行,以上电能替代项目在参与市场化交易后,电能替代电价由输配电价和上网电价组成。同时需注意,仅有大工业用电性质或实施改造后达到大工业用电性质的用户可享受政策;电能替代电量须满足单独装表计量;用户仅在进入市场参与交易后,方可执行本电价政策,否则一律按目录电价执行。

第三项政策《关于加强四川省工业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能替代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7〕367号),该政策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对燃煤(油、柴)锅炉实施电能替代项目改造的实施补贴。对单台容量在1-10蒸吨(不含1蒸吨以下)的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改造每蒸吨补助2万元,2019年后改造无补贴。对单台容量在10蒸吨以上的,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改造每蒸吨补助8万元,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改造每蒸吨补助8万元。2020年以后的无补贴。同时,若需享受以上补贴需纳入省能源局综合计划。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补助标准设立了上下限,其中单台容量不足1蒸吨的不予补贴,单台锅炉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标准是按照改造前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的单台容量进行补贴的,与改造后的电锅炉、电窑炉容量无关。

第四项政策《工业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管理指南(暂行)》(川发改能源〔2017〕459号),该文件对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的执行范围、标准和申报流程予以了明确。相关申报表格在该文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项政策是名山区政府2017年出台的一个茶叶煤改电的激励政策,《关于茶企转型升级“煤改电”“煤改气”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2020 年底,所有茶叶加工企业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对审批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施改造的企业实行一次性补助。2018 年1 月30 日前按要求完成改造的,按改造费用的30%进行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5 万元;2019 年1 月30 日前完成改造的,按改造费用的20%进行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20 年1 月30 日前完成改造的,按改造费用的10%进行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 万元。2020 年1 月30 日之后完成改造的不给予补助。

二、电能替代流程

1、改造测算

各用电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电价和补贴政策测算改造燃煤锅炉的经济成本、环保成本等。该阶段各用电企业也可与雅电集团联系,雅电集团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县区发改局申报,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各用电企业若决定实施电能替代,需向市发改委上报实施计划。该阶段,雅电集团可免费代用户进行计划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2018年电能替代实施计划已下达,有改造计划的单位只能通过增补计划方式实施。各用电企业在决定实施后可联系雅电集团。由雅电集团代用户向发改委申报增补。为更好的服务电能替代用户,按照发改委工作安排,雅电集团目前正在开展增补计划摸底,对有需求的用户可及时联系雅电集团属地供电分公司开展计划申报,也可直接与雅电集团营销部(0835-2602170)联系。雅电集团将汇总后报送发改委。争取纳入今年的增补计划。

4、工程实施

用户在获得批复省能源局批复后,即可启动项目改造。雅电集团将安排现场查勘,制定用电接入方案。并单独装表计量(该部分表计下除电能替代负荷外不能接其余任何负荷)

5、锅炉申请验收

工程完工前5日,用电客户应提前告知雅电集团。由雅电集团协助用户完成电能替代验收资料准备工作并提交至市发改委。

需提交资料:附件1-6(按照川发改能源【2017】459号文件规定)、电锅炉购销合同、燃煤锅炉拆除前、拆除后的对比照片、电锅炉运行照片、电锅炉铭牌、燃煤锅炉铭牌、对新建电锅炉,一并提供变压器铭牌(对于燃煤锅炉铭牌不清楚的可提供质检报告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6、发改委组织验收

按照安排,市发改委组织雅电集团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通过后,发改委、雅电集团在电价政策确认表和补贴资金确认表上加盖公章。

7、用电客户寻找代理售电公司

    在发改委验收合格后,用户可与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售电合同,明确上网电价。根据2018年市场化交易规则,若用电客户年替代电量大于500万千瓦时,可直接与电厂谈上网电价。否则必须找售电公司代理。

8、省公司复核

在发改委验收合格后,雅电集团传递省电力公司复核,省电力公司复核后传递交易中心。

9、用户注册、交易

代理售电公司在与用户签订合同后,代用电客户到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参与市场交易。

10、用电结算

   雅电集团根据电力交易中心上月电费清分结算情况,通知用户上月用电电费、偏差考核等费用。安排雅电集团属地供电分公司进行电费退补结算。

(咨询电话:雅电集团营销部,朱润良,0835-26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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