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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 雅安市(第七届)诚信企业评价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1-30 17:42: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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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企联〔2019〕3号

 

各县区发改经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雅安经开区经投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企联作为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成员单位以及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单位,已经持续12年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中国企联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雅安市企业联合会、雅安市企业家协会会同雅安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18年度雅安市(第七届)诚信企业评价活动,评价和表彰“雅安市优秀诚信企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不断提高我市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雅安市境内各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在雅的分子公司),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均可参加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注重企业综合素质、诚信理念创新、诚信制度建设,诚信实践与成效等,具体包括:

1.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在国内、省内和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资质、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
2.企业诚信理念
  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企业诚信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设立专、兼职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信用风险控制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制定并执行员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信用评估考核制度。
4.企业诚信实践

坚持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在行业及社会上有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员工、债权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企业认知度及公共记录

企业在金融机构、市场监督、税务、财政、生态环境、公安、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表扬和奖励;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成绩良好。

    四、评价程序
  雅安市诚信企业评价将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价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评审、宣传、推广和监督五个阶段。
1.申报与推荐
  雅安市境内工商注册的各行业、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及中央在雅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各区(县)经信局、经开区、农业园区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推荐企业参加评价;集团企业可以自行推荐下属企业参加。原则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参加评价。
  企业可向雅安市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索取申报表,也可登陆雅安企业服务网下载(http://qy.yajxw.gov.cn/),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2.评审
 雅安市企业家协会秘书处汇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视情况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抽查,核实相关信息。秘书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2018年度“雅安市诚信企业”初审名单。
  初审名单确定后,分别征求市场监督、税务、银行、商务、发改、经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并通过雅安日报和雅安企业服务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举报投诉,经最终审定后确定为2018年度“雅安市诚信企业”,并推荐参与
四川省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3. 宣传和推广
  拟于4月下旬,召开企业家活动日纪念大会,表彰2018年度“雅安市优秀诚信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

    在雅安市企业服务网、北纬网、雅商等新闻媒体公示和宣传诚信企业评价结果,宣传典型经验。

  雅安市企业家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为诚信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领域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
4. 监督
  获得“雅安市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雅安市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后,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雅安市优秀诚信企业”的称号。

    五、评价管理
  设立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所、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雅安市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负责评价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雅安市诚信企业评价的管理、监督机构为雅安市企业联合会、雅安市企业家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雅安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雅安市企业家协会  张轶    
  电话:2220016,18095088022
  传真:0835-2220016       邮编: 625000
E-mail:yaqyjxh@126.com   

 

 

雅企联【2019】3号  组织开展2018年度雅安诚信企业评价的通知.doc

 

附件:2018年度雅安市优秀诚信企业申报表(雅企联【2019】3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