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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业务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9-02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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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市级相关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雅委发〔2018〕23号)和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力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市场营销、信息化、投资融资等服务项目,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业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的增添服务设施设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设项目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市场营销、信息化、投资融资等服务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业务奖励。对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市场营销、信息化、投资融资等综合服务项目,结合服务企业满意度综合评价和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按照2018年10月-2019年8月的实际运营成本的20%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范围

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雅安市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申请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服务行为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

2.具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服务的场地、人才、设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应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总服务量的60%以上,企业满意度不低于80%。

五、申报程序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在本地区范围内,根据本通知要求公开组织本次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当地服务机构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19年9月9日前将机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报报告一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级机构请于201999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并向经济和信息化提交纸质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六、申报资料要求

申请主体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套)。

1.2019年雅安市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2019年雅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真实性声明

4.申请报告正文部分

①服务开展情况。2018年10月-2019年8月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企业数量和人次、重点服务活动介绍、取得的业绩等。

②运营成本支出及收入情况。业务收入来源、运营成本支出构成,2018年10月-2019年8月实际运营成本支出和服务收入情况等。

③2018年10月-2019年8月实际运营成本支出及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包括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满意度、运营成本支出及构成、服务收入情况等)。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其他服务场所证明材料。

7.获得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支持、表彰等文件复印件。

8.2018年10月-2019年8月服务中小微企业名单,包含单位名称、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9.开展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通知、总结、相片、新闻报道、满意度调查表等)。

10.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

 

附件:申报附件1-3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   

201992

    (联系人:高尚俊 殷鹏程;联系电话:2223809)

 

申报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