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2-26 00:00:00 作者:
雅经信企业〔2019〕8号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全市干部大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19年工业产业脱贫攻坚,通过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打赢脱贫攻坚硬仗,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做好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我局经研究形成了《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采取原料收购成本补贴的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奖补,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贫困村产出农产品的时间界定在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请你们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学习,对申报企业不清楚政策内容的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政策,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纸质材料,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24号)、和雅脱领办关于印发《雅安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雅脱领办发〔2018〕11号)的通知要求,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都要进行公告公示,以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社会和群众不知晓、难监督等问题。请申请此项资金的县(区)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2018年度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并且在涉及收购农产品的乡(镇)、村一级利用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
三、扎实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申报的初审把关职责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料后,要对企业订单合同、销售发票的真实性以及农产品生产方与贫困村属地关系方面的一致性进行审查,严禁虚报、瞒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9月12日(星期四)前,将2019年本地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含拟支持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汇总表)及企业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科。
附件:1.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项申报指南
2.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汇总表
3.雅安市贫困村名单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6日
(联系方式:企业科 联系人:殷鹏程,电话:2223809)
附件2:2019年提升贫困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