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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社保“免减缓降”为企业减负2.67亿元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24 15:27:4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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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各项社保支持政策,统筹实施社保费“免、减、缓、降”,切实发挥好政策叠加效应,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稳定企业职工就业。1-4月,全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减负达2.67亿元,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5亿元。

  免——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为5个月。2-4月,全市累计免征近3800家中小微企业社保费1.35亿元。

  减——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等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2-4月,全市累计减征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332家单位社保费0.15亿元。

  缓——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进一步减轻经营压力。缓缴执行期在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目前,全市申请缓缴1月份社保费企业239家,缓缴金额0.14亿元。

  降——继续实施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为16%;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降为1%)政策至2021年4月;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政策,总体平均费率由1.07%降低为0.9%。1-4月,全市降费率累计减轻企业负担0.83亿元。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19年的50%执行。1-4月,全市降基数累计减轻企业负担0.2亿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中小微企业众多。在疫情冲击下,“现金流告急”成目前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实施社保费“免、减、缓、降”,为困境中的企业真正实现减负降本,减轻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岗位,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  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