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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8-06 11:05: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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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制定细化了失业补助金申领相关要求,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起(1999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失业前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为雅安市。

补助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的30%即396元每月执行;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20%即264元每月执行。

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方式

1.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注册-登录-认证-个人业务-失业待遇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3.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办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4.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打开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待遇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5.现场申领,可到失业前最后参保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不得多地重复申领,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申领;

2.失业补助金最长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3.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5-5898130

雨城区:0835-2220599

名山区:0835-3225965

荥经县:0835-7621049

汉源县:0835-4225920

石棉县:0835-8866345

天全县:0835-7222214

芦山县:0835-6522103

宝兴县:0835-68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