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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6-25 09:03:5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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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近期,全国和我省相继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如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我省大邑县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管道维修人员溺水事故、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中毒事故,均暴露出部分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监督监管、安全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进一步凸显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1〕3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各地、各园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从近期安全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训,进一步深化对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思想根源,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近期我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落实全省安全整顿的重要抓手,强力推动,务求实效,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各地科技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园区和企业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工作考核、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诚信体系、宣传教育及经费保障等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方法程序,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园区和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推进园区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切实强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措施

(一)开展风险评价,提升防控能力。

园区设立前应开展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评估园区内部及其与周边建筑、构筑物之间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建成后至少每5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

(二)强化隐患排查,落实台账管理。

园区要摸清辖区内入驻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要时段(“两会”、重大节日庆典、汛期等)专项督查等安全检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三)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

园区要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处置指挥系统,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园区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建立应急救援专兼职救援队伍。根据季节和可能突发的事故灾害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达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目的。

(四)借力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监管。

园区要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安全做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取“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四、着力构建园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园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和制度、标准,加强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贯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大园区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能力,保持园区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要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园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将园区安全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园区安全设施与园区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园区应当明确功能分区,并规划建设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公辅设施和应急设施,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园区内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项目准入条件,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园区与社会协调发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