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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主网统调统分电厂2022年1月优先电量进行调整及确认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23 09:44: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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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西南分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各统调统分发电企业: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1〕279号)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市场用电实际,根据1月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情况,现对2022年1月主网统调电站优先电量进行调整及确认,并对相关事宜进行明确。
    一、对水电企业进行调整。经平衡,1月水电优先发电量总量调减5.6773亿千瓦时,调整的发电企业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投产运行的省调水电企业、网调水电企业留川容量(以川经信电力〔2021〕279号文件名单为准)。多年调节水电站(含栗子坪)及亭子口、宝珠寺、大桥电站和新投未投水电机组不进行调整。其他各统调统分水电企业调整量,按照枯水期调整原则以多年平均发电能力等比例分配(详细调整情况见附表)。龚嘴、铜街子、南桠河电站根据实发电量进行调整。请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川经信电力〔2021〕279号)相关要求开展枯水期水电滚动平衡。
    二、对其他类型机组进行确认。风光机组根据调度机构进行滚动后的1月优先电量进行确认。高坝电厂、达州燃机和其他火电按照实际发电量进行确认。
    请国网西南分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据此做好结算、考核和相关交易组织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主网统调统分电厂优先电量1月调整及确认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