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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3 16:54:0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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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局,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指导下稳住经济大盘,切实在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困难中小微企业摸排工作。经历8月持续高温干旱、9月疫情多发频发,我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等多重压力。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情况摸排工作,摸清资金困难原因及需求情况。同时加强政银担合作,积极开展融资需求对接,有效推动融资需求落地。用好地方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二、鼓励银行机构出台应急措施。各银行机构应抓紧出台应急措施,对当下到期还款困难,或因地震灾害、疫情管控不能顺利履行还款手续的中小微企业,灵活运用纾困相关政策,对确有需要的企业适当延迟还款时间或达成新的还款安排,并依此调整报送征信记录。开辟疫情管控期间的特殊通道,优化还款及放款流程,努力实现各类业务全线上流程操作。

三、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各融资担保机构要迅速梳理排查近期客户还贷、续贷等情况,对还款有困难的客户及时建立预案,主动与合作银行沟通协商,一企一策化解困难,配合银行机构应急措施积极做好客户的贷款延期、展期、续贷等相关工作,并确保时效性。对因疫情管控暂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应急通道,简化流程,可先行担保后续补办手续。

四、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行业引领作用。省级再担保机构要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积极向上争取对四川担保业的大力支持,特别对因限电停电、地震、疫情管控等导致当下延期还款的担保业务给予延期再担保、减免再担保费等支持。积极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帮助近期还款困难客户渡过难关,并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推动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线上运行流程。

五、加大对困难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对发展有前景、产品有市场、信誉良好,暂缺流动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扩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等市场主体担保服务。

六、落实优惠政策让利惠企。各银行机构要用好央行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提高精细化定价水平,鼓励对受疫情或地震灾害严重影响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轻困难企业负担。鼓励各融资担保机构对因限电停电、地震、疫情管控等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减免或缓交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原则上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鼓励实施信用担保,放宽或取消反担保措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