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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政策解读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3-11 11:08:4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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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十条政策措施〉〈雅安市支持培育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雅办发〔2019〕10号)于2021年5月1日到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

二、出台目的

近年来,雅安市现代服务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是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主支撑,贡献率不断创造新高。但在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的宏观形势下,作为我市三次产业中总量占比第一的服务业,发展空间还需深度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结构不合理、重大项目支撑不足、服务业企业弱小散等问题仍需着力提升解决。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十个部分:

1条: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年度、月度入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6万元奖励;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2条:鼓励集中管理结算。

3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设立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和年销售额(零售额)同比增长奖励。

4条:鼓励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新列入国家、省级、市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级财政分别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励。

5条: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发展。对成功申报省级服务业“三百工程”且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项目、品牌),依据其所获得的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额,按照50%给予配套奖补,单个企业(项目、品牌)每年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重大项目融资进行奖补。

6条: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7条:支持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专合组织优化组织结构,成立销售公司进行专业化营销;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专业市场剥离物流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8条: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包括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楼宇经济发展和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9条: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鼓励物流企业提质升级、提升物流装载设备现代化水平、支持快递企业和电商融合发展。

10条:支持本市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电子商务、物流、商贸等服务业专业知识培训。

四、补助对象

以上条款适用全市电子商务、物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