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23 09:03:34 作者: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关于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全市工业园区由拓展面积向提高效益转变,促进我市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把提升亩均效益作为推进新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进一步提高,园区亩均效益得到整体提升,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以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消费品3大优势产业为支柱,以电子信息、储能及钒电池、氢能3大新兴产业为补充的“3+3”现代制造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优势产业集聚水平提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园区亩均效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评价体系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一)评价对象
1.园区。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
2.企业。纳入评价内园区实际管辖范围内占用土地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到园区实际管辖范围内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
1.园区。评价指标为园区批准范围、实际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土地开发率、土地利用率、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率、容积率等)、产出效益等用地绩效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和管理绩效(闲置率等)等指标。评价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2.企业。评价企业的亩均营业收入、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营业收入、R&D投入强度、亩均技术改造投资等6项指标。评价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三)评价等次
建立园区评价结果排位机制,对纳入评价的园区依据综合评价分值结果进行排位,排位情况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和园区管理机构,并抄送市级有关部门,作为全市工业用地指标分配和县域经济综合考评参考依据。
建立企业分类管理机制,依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采取全市拉通排名的方式,对参评企业进行分档归类,分为A(优先发展类,前20%、含20%)、B(鼓励提升类,20-90%、含90%)、C(规范转
三、政策引领
(一)实施分类服务引导
按年度发布全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名单,引导全市规上制造业企业对标提升。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在示范试点申报、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B类企业引导提升,通过加大技改投入、智能化改造等方式,促进其提质增效、转
(二)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
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园区优先保障其年度用地需求,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计划指标安排、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给予综合政策倾斜支持,对评价排名靠后的园区,原则上不支持其升级、扩区(调位)。对A类企业,在新增用地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对B类企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加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提升亩均效益;对C类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工业用地,由属地县(区)、经开区督促企业通过技改升级实现转
(三)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
对A类企业,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分配时予以重点倾斜;对B类企业,加强指导,对标财政支持条件提升亩均效益;对C类企业,原则上不支持享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退出类资金除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信贷与评
价结果挂钩联动机制。对A类企业,优先支持其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对B类企业,指导其对标先进,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对其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C类企业,引导相关金融机构,降低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雅安中新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实施差别化用能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在实施有序用电和差别化天然气保供时,按照C、B、A类的顺序实施梯次错避峰、轮休等让电措施和天然气保供机制。在综合运用电力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时,将“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按照企业环保绩效评级,结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在
(六)探索建立分行业分区域评价结果应用体系
在落实综合评价结果差别化支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产业布局。各县(区)、经开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主导产业布局要求,进一步增强园区产业优化布局的自觉性,推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对不符合本县(区)、经开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要积极通过“飞地经济”模式,择优选址落地,实现全市“一盘棋”发展。对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在落地时市级相关部门将不再给予相关支持和保障,倒逼产业优化布局、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健全准入机制。各县(区)、经开区要立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亩均投资、亩均产值等“单位”产出指标,明确最低准入门槛,防止低效益项目落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实施“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行“标准地”供应,纳入评价的园区要组织开展区域评估,
(四)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各县(区)、经开区要重视参评园区和企业闲置、低效土地的盘活,加大工作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由市新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要围绕园区提质增效和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合力做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县(区)、经开区的工作指导,共同做好数据审核、评价分析、配套措施落实等工作。各县(区)、经开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做好数据采集、评价分类、配套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经开区要加大“亩均论英雄”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注意稳定和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及时报道综合评价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
本意见(试行)自2023年1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