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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31 09:45:3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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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基数申报调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缴存单位要认真做好缴存基数申报调整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二、各缴存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调整业务。从网上业务大厅下载中心、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要求填报办理资料要件。单位对申报调整的数据核实无误后上传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数据和档案资料图片。柜台申报需提供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

三、各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3年1月起执行。

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调整工作的通知》(雅住金发〔2022〕22号)相关规定,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申报调整工作。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9日